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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汽车论坛论坛用户守则

本主题由 巨蟹狮子 于 2008-3-25 11:30 置顶

中华网汽车论坛论坛用户守则

总则


用户一旦开始使用中华网汽车论坛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被视为接受本用户守则的全部条款,并对违反本用户守则后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中华网汽车论坛所有用户人人平等。


二、用户有在论坛各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但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被取消发言权限者除外。


三、用户有权依照论坛斑竹及管理员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担任论坛斑竹及管理员职务,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四、如用户认为自己在论坛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或申诉。


五、用户有权对论坛管理行为提出批评,有权对论坛管理人员进行投诉。


六、论坛用户有权对论坛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有权要求有关管理人员给予答复。


七、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论坛服务;
5.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8.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论坛的行为;
9.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中华网汽车论坛;
10.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
11.禁止利用论坛bug扰乱论坛秩序;
12.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论坛利益的其它行为。
13. 用户需遵守公共道德和网络基本礼仪


八、如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论坛或经论坛授权的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帖子内容、删除用户帖子、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论坛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违反上述规定行为后造成的影响。




论坛用户名、昵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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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文明、不健康的用户名和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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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本人而使用网络上知名人士的用户名或昵称;
5、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名称为用户名和昵称;
6、带有广告性质的用户名或昵称;
7严重违反国家法规的用户名或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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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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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一、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华网汽车论坛所有。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中华网汽车论坛保留继续完善和修订本用户守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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