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3个月的克莱斯勒300C自燃
本人于2007年10月底在扬州的江苏扬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开公司)购买了由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以下简称奔驰公司)生产的克莱斯勒300C一辆,按照奔驰公司的承诺是10万公里,2年质保。可是车买回来后,在2008年2月7日(也就是春节当天)凌晨1点,好好停放在小区内的300C却突然着火自燃(周围没有任何明火类的东西),火势由引擎盖上开始燃烧,15分钟后在119到达时车已经基本烧毁。本人立即于扬开公司和保险公司联系,并于上午10点向奔驰公司反映了情况。2月7日上午10点,因为本人说车烧坏后停在小区内难看,扬开公司就派人将烧坏的车先拖离现场。在过完春节后,本人与奔驰公司交涉时,奔驰公司说已经与本人的代理人联系过了,当本人提出本人没有委托任何人与奔驰公司联系时,奔驰公司又改口说要本人与经销商扬开公司联系。而扬开公司却要本人与奔驰公司联系。在本人提出要求扬开公司将作为重要物证的烧毁后的汽车还给本人时,扬开公司先是左右推脱,而后干脆不接电话。本人几次到扬开公司其负责人均避而不见!而后本人在网站上查看资料,原来克莱斯勒300C及奔驰汽车均有自燃的事情,而且,克莱斯勒车几次被召回,质量明显有瑕疵!扬开公司作为经销商不积极处理事情,却推诿责任,并且将重要物证藏匿。奔驰公司的与扬开公司的做法让人无法接受!请问,这样的汽车及售后服务的厂家的产品你敢买吗?这样的销售商你还敢去买他的东西吗?如果不信,请电询:13773409338(顾先生)